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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之二
办理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及落户手续 |
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到三资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非国有单位就业的及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到本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和落户手续。
● 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所需材料:用人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
● 落户提供材料:
A、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B、 户口迁移证
C、 一寸黑白大头照(标准身份证照片)二张
D、 毕业证原件
● 操作流程:
1、被非国有单位接收或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持与用人
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本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2、本中心报省毕业生就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3、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列入就业计划。学生在校领取
《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持《就业报到书》到本中心报到
5、签订《集体户管理协议》提供落户材料,缴纳代理费
6、完成落户,办妥人事代理关系
● 重要提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
机构才能代理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其他人才中介
机构没有毕业生人事代理权,不能代办毕业生(接收)
手续。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
联系电话:(毕业生人事代理及落户政策咨询) 0591-87676411
(就业推荐) 0591-28379065 28379117
(就业指导) 0591-28379016 28379059
(就业服务) 0591-28379066 28379067 28379062 28379063
(档案查询) 0591-28379058 28379061
(海峡集体户查询) 0591-28379038 28379052 28379053 28379116
E-mail:bys@hxrc.com
福建省职业技术人才网:http://www.fj51jo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