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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只有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才有权保管毕业生人事档案(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是指国家人事部、省、市、县人事厅(局)所办的人才市场)。操作流程:
● 已就业的毕业生:
1.根据《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书》到学校办理档案转递及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
2.报到后查询档案到位情况。
● 未就业的毕业生:本中心可以免费为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档案两年。
1.未就业毕业生到学校申请将档案转至本中心;
2.本中心为档案寄存本中心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就业培训等后续服务。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
联系电话:(毕业生人事代理及落户政策咨询) 0591-87676411
(就业推荐) 0591-28379065 28379117
(就业指导) 0591-28379016 28379059
(就业服务) 0591-28379066 28379067 28379062 28379063
(档案查询) 0591-28379058 28379061
(海峡集体户查询) 0591-28379038 28379052 28379053
28379116
E-mail:bys@hxrc.com
福建省职业技术人才网:http://www.fj51jo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