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人劳局)、财政局(计财局):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财社〔2019〕66号)和《莆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毕就〔2020〕1号)精神,现就落实好企业(单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含莆田市外户籍的持证残疾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莆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3.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1.企业(单位)招用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按企业为其依规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税务部门实际征收的缴费凭证为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莆自主创业的,按其本人及为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税务部门实际征收的缴费凭证为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其为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税务部门实际征收的缴费凭证为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
1.企业(单位)招用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莆自主创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申请补贴程序和提供材料
1.对企业(单位)享受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此规定以前年度已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享受期满后,不再重复享受该政策。
2.按企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单位)到所在地的劳动就业中心,每半年申报一次。企业(单位)在每年7月和次年1月份,按规定向劳动就业中心分别申请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企业(单位)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见附件);
(2)补贴对象的《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人员为自己申请社保补贴需提供营业执照);
(3)企业(单位)为享受补贴对象办理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
(4)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5)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6)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证书;
(7)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五、审核和发放
1.受理审核。市、县(区)劳动就业中心负责受理审核企业(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指导企业规范申报,对企业(单位)的申请材料比对原件认真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系统中备注“X年X月已申请X年X月-X年X月企业(单位)社保补贴”。
2.资金发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人社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安排发放。
六、其他事项
1.对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企业(单位),以及缴费手续和相关凭证不齐全的企业(单位),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企业(单位)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或城镇职工医疗或失业保险其中一项社会保险的,只给予其中一项社会保险补贴。
3.凡是已经在岗位上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持残疾人证的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需进行就业登记,自登记当月起企业(单位)可为上述对象申请社保补贴。除以上三类人员外,享受企业(单位)社保补贴政策的其他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为企业(单位)新招人员。
4.各县(区、管委会)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填报日期: 年 (上半年、下半年)
单位名称(盖章) |
| 地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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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 |
| 企业(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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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接收社保补贴的银行帐户名称 |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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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补贴人员情况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别 | 对象认定时间 |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额(元) | 单位缴纳医疗保险金额(元) |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金额(元) | 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起始时间 | 享受社保补贴起始时间 | 本期申请社保补贴起止月份 | 本期申请社保补贴合计金额(元) | 备注(是否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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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以下由受理机构填写 |
市、县(区)就业中心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市、县(区)人社局复核意见 | 局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说明:企业(单位)类型: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含莆田市外户籍的持证残疾人);2、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3、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4、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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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 7 月 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