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指南暨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手册

    2020-08-12


    服务篇

    涵江区免费求职服务平台

    涵江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hj.hxrc.com/

    窗口电话:0594-3281076

     

    高校毕业生报到

    服务机构: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址:涵江区兴涵街1号区人社局办公大楼4楼

    窗口电话:0594-6791611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查阅、人事代理、签订就业协议书

    档案线上查询:http://hj.hxrc.com/

    服务机构: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址:涵江区兴涵街1号区政府3号楼2楼

    窗口电话:0594-3593937

     

    就业篇

    1、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补助

    政策内容:“985”“211”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的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及期满出站博士后,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3年内,近1年内到莆田市规模以上企业、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符合条件的3年内新办企业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可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标准的50%-60%发放补助,补助累计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涵江工作站,0594-3281026

    2、莆田市企业税前支付薪酬补助

    政策内容: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来莆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给予企业税前支付薪酬30%的补助,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5年,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涵江工作站,0594-3281026

    3、实习实训补助

    政策内容:“双一流”高校(重点是原“985”“211”高校和中科院大学,下同)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科研院所理工类的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来莆实习实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在省里给予个人1800元到3000元补助的同时,市级再给予个人每月1000元补助,并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给予接收单位补助,补助最多不超过3个月。

    办理渠道:莆田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0594-2691015

    4、教育类毕业生生活补助

    政策内容: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以及近五年内毕业、在市外就业且从事教师工作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的,实行专项考核招聘,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每月再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补助就高从优不重复。

    办理渠道:莆田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0594-2691015

    5、工作津贴补助

    政策内容:给予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且在莆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以上人才,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到8000元,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5年。

    办理渠道: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涵江工作站,0594-3281026

    6、安家补助

    政策内容:对提供短期服务的人才,免费提供80平方米到120平方米人才周转房住宿,或每月给予1000元到3000元租房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报销;对长期在莆工作且购买商品房的人才,给予5万元到15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代偿制纳入购房补助,购买首套房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硕士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博士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对非“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硕士的购房补助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博士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非“双一流”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博士研究生引进补助政策,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享受“双一流”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引进补助政策。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20位(以《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为准)的高校卫技专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王杰的,应是近5年未在莆田工作过),享受“双一流”高校硕士、博士的购房补助36万元、60万元。引进5年后,对具有正常履职能力、愿意继续留在我市累计服务期满10以上的硕士、博士再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

    办理渠道: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涵江工作站,0594-3281026

    创业篇

    1.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人员除外),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办理渠道: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市属高校将申请材料报经市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核。

    2.一次性创业补助

    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且申请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给予5000或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3396116

    3.省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扶持

    政策内容:为我市在校大中专生或毕业五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创业孵化服务的实体,经评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补,获得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市级财政按1:1比例配套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渠道: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3396116

    4.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对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企业(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12个月内就业见习的,可享受我市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150%的就业见习补贴。具体就业见习岗位可登入涵江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j.hxrc.com),点击热点公告了解。

    办理渠道: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3396116

    5.省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政策内容: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莆田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入选的市级优秀项目给予3-1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得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按1:1比例配套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渠道: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3396116

    培训篇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办理渠道:涵江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0594-3569806 

     

     

     

    涵江频道二维码.png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招聘热线
    0591-87618873
    客服热线
    0591-96345
  • 关于我们
    市场介绍        业务指南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7号楼
    邮编:350003
    监督电话:0591-87383007
  • 运营维护:福建海峡人才网络资讯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福州电信IDC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号:闽ICP备110123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