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专项行动

    2019-08-14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法律秩序和参保人合法权益,人社、公安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专项行动。

    骗取社会保险金属于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的单位、个人,将依法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犯罪线索的,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我市建立各级人社部门的社保经办、基金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公安机关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进行打击。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将向社会公布查处的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集中曝光。力争在两年内,建立查处骗取社会保险金常态化机制,让骗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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