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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收劳务派遣工公告

    2018-3-8
     

    根据工作需要,莆田市发改委特向社会公开招收劳务派遣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

      岗位:

        莆田市粮食局荔城(城厢)分局文员,共2名。

        专业要求:

    中国语言文学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经济贸易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31日至200031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31日至3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莆田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208

        联系电话:0594-2209206   联系人:小郑

       (三)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随带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下方附件下载,需另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其他资料:培训情况、奖惩情况等。

    报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共招收文员2人,实行统一报名。

    招收单位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通知报名人员是否进入考试。

       四、组织考试

       包括面试、体检、政审三阶段内容。

      (一)面试

       安排在2018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业务技能和反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5份)。体检将统一组织到相关医院进行。具有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和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人员确定

    1、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出现拟聘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拟聘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从相关岗位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过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如出现在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任一环节中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时,从相关岗位报考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2.办理聘用手续。2名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委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出现因人员辞职等因素造成相关岗位空缺的,将从岗位候补人才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再进行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六、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本科生应发工资3000/月、硕博士研究生应发工资3500/月(均含加班和午餐补贴);予以缴纳“五险一金”;服务满两年后,从第三年起,每年月增资20元。被聘用人员将由第三方签订招聘合同,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如遇调整,统一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面试、体检及其他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名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594-2209206,联系人:小郑。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收劳务派遣工报名表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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