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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漳州台商投资区专项公开招聘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教师方案

    2020-6-18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经研究,我区拟于7月份公开招聘7名教师到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任教,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持有相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1日出生)。

    (四)未入编人员(未入编指报名截止时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学历要求: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放宽到2020年12月31日)。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措施,由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在试用期满尚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社保缴交记录为准,截止至2020年7月1日)。

    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科目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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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日。

    (二)报名方式与地点:

    1.邮箱报名,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人事股,邮箱:tsqsgjrsk@163.com,并拨打名电话0596-6775216确认;

    2.现场报名: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人事股(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7室)接受现场报名。(地点:角美动车站对面,电话:0596-6775216,联系人:陈顺乾、廖晓颖。)

    (三)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教师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递交简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等与岗位要求有关的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及两张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准备好以上材料,在考试前上交审核。每个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五)现场报名期间,区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七)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八)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总分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

    备注:拟招聘学科的报名人数超过拟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以上(不含3倍)的,则先采取笔试,通过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学科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的,可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考核采用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依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四)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体检不合格(含体检缺席者)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漳州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根据教师职称及业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九、其他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2.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下载打印《2020年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如实填写。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聘用人员在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三)本方案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电话等手段进行诈骗。

    联系电话:0596-6775216   监督电话:0596-6785670

    附件:

    1.《2020年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2.《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教师报名表》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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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是国家级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与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于2013年6月联合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校园占地面积186.7亩,按照福建省一级达标校的标准建设,总投资2.3亿元,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可容纳108个班,5400名学生就读。作为厦门市优质中学教育资源首次走出市外合作办学的成功典范,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依托厦门双十中学本部这一教育航母,发挥厦门双十中学“一流办学理念、一流师资队伍、一流教学管理、一流教育管理”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继承双十中学卓有成效的教育教学体系和机制,努力打造高起点、高水平的优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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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十二条措施》第3条“大力引进教育卫生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双一流”学校或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50万元的住房补贴(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我区购房者,一次性拨付)和18万元的生活补助(分5年逐月拨付,每月3000元);“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双一流”学校或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双硕士学位毕业生,每人给予30万元的住房补贴(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我区购房者,一次性拨付)和12万元的生活补助(分5年逐月拨付,每月2000元);“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双一流”学校或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20万元的住房补贴(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我区购房者,一次性拨付)和6万元的生活补助(分5年逐月拨付,每月1000元)。未达到服务年限的,须返还已领取的各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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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