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库区移民开发局关于举办移民育婴员培训的通知

    2016-3-17
    为配合南平库区移民开发局2016年度库区移民培训计划之《育婴员》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文件精神,为了提高移民整体素质,增强移民的劳动力就业竞争力,拓宽库区移民的就业渠道,推动库区移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并根据《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南平库区移民开发局的具体要求,受移民局委托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于2016年03月19日至03月25日举办移民育婴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南平库区移民开发局 承办单位: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一、培训内容 根据《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为:职业道德、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特点、心理发展特点、营养学、日常生活科学护理、婴幼儿教育等。 二、受训对象与人数 凡属南平库区移民政策扶持范畴,年龄在18周岁~55周岁,身体健康,拟从事育婴员(月嫂)服务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培训。 计划培训人数65人。 三、培训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斜溪村 联系人:严月云,手机13950653255 四、培训时间:培训加考试,共约5.5天。 五、授课师资 特邀著名早教专家团队及省内妇幼保健专家亲临授课(师资简介,见附件2),采用优质课程、互动式教学模式,让学员通过专家精辟讲解,结合实操演练,获得科学系统的育儿知识和教育实用技能。 六、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七、证书等级 视受训对象条件,拟开设育婴员(初级)培训鉴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全国通用。 八、申报条件与提交资料 1、育婴员(初级) (1)小学毕业或初中毕业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2份、2寸近期个人免冠黑白照片(4张及电子版)。 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2016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