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1号)精神,结合莆田市信访局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大学毕业生参与我市信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信访局协助信访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主修文秘专业或相关专业,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莆田市信访局招聘区信访大厅管理办公室聘用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原在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岗位工作期间,有严重扰乱社会及正常工作秩序或违纪记录,被原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发布公告10天。
(二)报考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2.报名地点:莆田市信访局办公室(莆田市政府4号楼206室)或发邮件至ptsxfj@163.com。
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莆田市信访局招聘协助信访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个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免冠彩照2张;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两份材料若报名时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可先签署承诺书,在考核复审时再提供);
(5)个人发表过的文章复印件(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至少2篇文章)。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莆田市信访局组织。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由莆田市信访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名额的3倍,则所有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公告。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由莆田市信访局组织面试,并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面试合格线由莆田市信访局划定。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三天内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公告。莆田市信访局将对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列入候选人才库。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与公示
体检由莆田市信访局统一组织到相关医院进行。具有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按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莆田市信访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公示7天。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相关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经过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后,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五)备案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及公示合格的人员,由莆田市信访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出现因人员辞职等因素造成相关岗位空缺的,莆田市信访局从岗位候补人才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再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六)待遇
莆田市信访局协助信访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并执行医保、公积金等待遇,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工资为2000元/月。
本公告解释权属莆田市信访局(咨询电话:陈先生,6708018)。
附件:协访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