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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2016-6-22
     

    闽委人才〔20165

    各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2016年度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做好2016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225

    2016年度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6年度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210号)和《关于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指标和内容

    深刻认识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按照人才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考核人才发展环境、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高技能人才新增数量、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等三项指标(详见附件1):

    (一)人才发展环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人才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人才创业创新支持、人才联系服务三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测评,按照权重计算量化分数。

    1.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围绕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分配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业融资等重点环节,创新更具开放度、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调动人才和用人主体两个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2.人才创业创新支持。建立健全人才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共享共用的服务能力。

    3.人才联系服务。实行党委政府联系专家制度,通过走访慰问、专家休假、人才沙龙、咨询座谈等形式密切联系各类人才。优化人才生活环境,根据各类人才的实际需求综合采取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各种办法,多渠道多形式解决人才住房难题。健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实现一本证通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机构运营、政府机构监管运作模式,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细致的综合服务。福州、厦门要加强国际学校建设,更好地满足外籍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需求。

    (二)高层次人才(团队)、高技能人才(以下简称“两高”人才)新增数量。高层次人才(团队),指入选省级以上各项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团队(具体对象详见附件2)。高技能人才,指本市当年新增加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各类人才按照不同权重计入统计(详见附件2)。

    (三)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指本年度新增的重点人才平台载体数量。各类载体按照不同权重计入统计(详见附件3)。

    二、计分办法

    人才发展环境、“两高”人才新增数量、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三项指标,分别占40%30%30%权重。各地根据指标数据的全年目标值和实际完成值,分别计算形成人才发展目标值和完成值。

    人才发展目标值(完成值)=(人才发展环境÷指标最高值)×40+(“两高”人才新增数量÷指标最高值)×30+(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指标最高值)×30。其中指标最高值为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该指标的最高数据值;各指标完成值达到或超过本市目标值的,按目标值进行统计,未完成目标值的,按本市完成值进行统计。

    三、组织实施

    考核由省委人才办统一组织,按照确定目标值、确定人才发展环境个性化项目、平时考核、指标数据采集、人才环境评估、综合评价等程序进行。

    1.确定目标值。各地根据本地近三年各项指标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各指标的年度目标值,经市委(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委人才办(详见附件4)。

    2.确定人才发展环境个性化项目。各设区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人才办结合本地人才工作实际,针对人才发展环境中的三项考核内容,每个方面分别提出一个个性化项目,经市委(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委人才办。

    3.平时考核。省委人才办会同第三方机构,建立考核指标台账,综合运用调阅资料、专项督查、调研走访等方式,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全程监督,适时记录。通过平时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并会同有关地方提出意见建议。

    4.指标数据采集。“两高”人才新增数量、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考评数据由数据采集责任单位于201611月底前报送省委人才办。

    5.人才环境评估。201612月中上旬,省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第三方机构召开专题评估会,对各地人才发展环境个性化项目进行评估并量化打分。

    6.综合评价。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提供指标数据,省委人才办计算各地考核得分、名次。

    四、考核结果运用

    1.结果反馈。省委人才办对各地的考核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地反馈考核结果、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改进工作建议等。

    2.绩效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年度绩效考评。

    3.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内容,即作为“可持续发展”中“人才发展”的考核评价内容。

    五、有关要求

    1.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指标数据监控、采集工作,确保相关数据真实有效。

    2.各地要准确把握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切实把迎接考核作为推动人才强市()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人才投入,提高人才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要加强与省委人才办的沟通,认真做好日常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提供的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

    3.省委人才办将建立数据抽查制度,对各市考核数据不定期进行抽查。

     

    附件:

          1.2016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2.高层次人才(团队)、高技能人才新增数量统计

            口径及分值权重

          3.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统计口径及分值权重

          4.2016年度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工作

            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