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顺利实现各项司法体制改革目标,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与岗位要求
01岗位:司法录入员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岗位要求:
1、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软件操作,打字速度应达60字/分钟以上;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法学类专业优先录用;
02岗位:协警3名,要求男性。
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身高在170cm以上,体重70kg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为0.8以上;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学历);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03岗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1名,性别不限。
岗位职责:
负责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的日常内容策划、采编和制作等,新媒体工作室日常运营,并协助对外宣传工作。
岗位要求:
1、新闻传播学类中的新闻学、影视多媒体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与大众传播等专业优先录用;
2、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新媒体编辑等电脑软件操作;
3、对自媒体环境有较为综合的把握,能够熟练撰写发布各类稿件,有微信编辑和公众号运营经验;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04岗位:文员1名,要求女性。
岗位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2、专业不限;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组织报名、测试、面试、政审、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报名时间于2017年4月18日至4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一份、近期个人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二)测试、面试
报名时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办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01岗位的需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测试,我院将根据测试结果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测试和面试合格后,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各大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同时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是否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月工资28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按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规定发放年度奖金。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 “五险一金”。聘用期满,视工作情况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59号福州市晋安区人
民检察院政治处
咨询电话:0591-88372221 危女士
0591-88372214 张女士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