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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安区公安消防大队招收文职人员公告

    2017-8-14
     

    消防文职雇员,是指经政府批准,从社会上公开招收,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消防非执法和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为了缓解我队警力不足,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大队部文职雇员五人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

    (二)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新闻、文秘及擅长写作的优先录取。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1、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举止端庄。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消防文职人员体格条件》,无传染性等疾病。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815-9月15

    2、报名地点:晋安区公安消防大队(鼓山镇红光路33号,鼓山派出所斜对面)三楼大队办公室。联系方式:0591-8738961515606029201

    3、笔试: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

    4、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分数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健康检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6、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一个月试用期,通过试用期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并签订正式合同(每三年签一次)。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院校毕业证书,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能说明个人特长、成绩的相关材料,可将材料直接发送至大队邮箱(邮箱2678688500@qq.com)。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 (另行通知)

    七、录用办法

    录用后的消防文职雇员由消防部队免费统一发放制式夏、冬服装、肩章,录用后每位文职人员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2050+考勤补贴300元,基本工资逐年递增100元,考勤补贴每两年递增100元。单位将办理社保、医保、意外、生育、失业等保险。正式录用后每年每位文职人员的基本工资+伙食补助+服装费+五险等总计不低于4000元,每月工作绩效考评、加班、值班补贴另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其中文职雇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