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简介: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省引才“百人计划”)
  2010年1月,我省制定出台《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实施省引才“百人计划”,着力引进一批创业创新能力强,能引领和带动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对入选的境外人才给予每人200万元科研和生活补助,境内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科研和生活补助,对以团队形式引进的给予300万元科研和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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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特级、A、B、C类)

  2020年6月,我省制定出台《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采取资格条件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予以直接确认。分为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四类。
  四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即可在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属引进人才的另给予相应安家补助。其中,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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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从2005年开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发布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导人才流向重点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新的增长区域。对符合《指导目录》条件的引进人才,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发放5年)和14-18万元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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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

  从2016年开始,启动实施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吸引境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工学毕业生在闽工作。
  受聘于企业的,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给予聘用补助,累计补助可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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