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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政局2015年公开招聘
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9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和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5月26日至1997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5月3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7、报名截止时常住户口在我市人员,漳州市外高校的漳州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者。2015年8月31日前在面向范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面向范围内的报考者。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漳州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周二)至5月29日(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吴凤端、王雅婷;

联系电话:0596-2967177、2966511;

电子邮箱:hxrczz2967177@163.com。

3、报名地点: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54号龙机新村A区1#楼二层)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漳州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要求为A4纸规格。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聘用程序:

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聘用。

五、考试形式、时间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考试由漳州市民政局、各招聘单位和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联合组织实施。

(一)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报名人数超过职位拟招聘人数3人以上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漳州市殡葬管理所工勤技能岗位不组织笔试,只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公布的面试时间前两天及时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联系。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确认,并及时报漳州市民政局备案。

5、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加考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负责组织。

七、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负责。

2、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在公示7天期满后一个月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向用人单位进行人才派遣,聘期1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再续聘用。

各种待遇与各用人单位现有编外人员待遇相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其他

1、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本招聘方案由漳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驻局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漳州市民政局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