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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3名非在编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满足我市环境卫生行业发展需要,根据龙岩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其中:环境工程专业人员2名,行政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环卫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性别年龄:性别不限,30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明)
  5.专业要求:
  (1)行政人员: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法学大类;教育学大类。需文笔好、擅长公文写作。
  (2)环境工程专业人员:环境生态类。 
  6.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用人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务派遣关系的聘用人员。
  三、考试方式
  1.资格初核合格者,进入下一轮。
  2.行政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占50%);
  3.环境工程专业人员采用面试方式。
  4.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5.面试地点:新罗区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七楼市环卫处。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最后确定:总分60分为及格线,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五、聘用 
  1.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等福利待遇:按《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编外聘用、借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方案》的标准执行。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另加单位证明。填写《龙岩市环卫处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3.报名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七楼环卫处办公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2282201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