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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创办于1984年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现有2个校区2个实训基地,校园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素有“花园式校园”美誉,曾被授予“省级绿色单位”、“平安校园”等称号,连续九届蝉联福建省“文明校园”(“文明学校”)荣誉。2015年10月被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单位。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职辅导员岗位4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7.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函。
  8.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在大学学习阶段担任过校、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或毕业后在高校从事过辅导员工作。
  (2)在校期间获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正在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虚报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其他个人资料,瞒报个人受处分情况或其他个人资料,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5.其他不符合用工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快递)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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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书复印件须本人签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本人签字、日期。以上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快递方式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资部蔡老师处,联系电话:0595-68098047。请在信封上标明“应聘辅导员+应聘者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所有录用人员需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并办理入职,否则学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核程序
  1.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材料真实性审核、笔试、面试等。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范围;面试主要考察灵活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考试、录用通知:凡入围的应聘者,以电话方式告知考试时间及地点,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后择优录用。请应聘人员确保考试期间联系电话的畅通。
  3.拟录用人员须经入职前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录用资格。
  4.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劳动关系及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采用与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协议,首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待遇按照学院相应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2.拟录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咨询电话:0595-68098047(人资部),联系人:蔡老师
  监督电话:0595-68098025(纪委办),联系人:高老师

  附件: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