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高,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等问题上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爱心、责任感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度热情。
  3.具备较强的思想教育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合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4.中共党员,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5.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6.专业不限,英语、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
  7.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能胜任一线工作需要,能长期住校。

  二、招聘人数:2名

  三、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经学校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应的工资、津贴、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岗位职责:
  1.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紧密围绕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
  3.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建设,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
  4.具体负责好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5.抓好分管年级、班级的学风建设,深入课堂、宿舍、入住学生公寓,充分利用学生自身教育资源,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励等各项学生管理工作。

  五、考核、面试及笔试
  1.资格审查:由办公室和学工部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学生干部身份证明等证书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须提供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或团委的证明。
  2.面试及笔试:按照录用名额1:3的比例进行,总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70分,笔试成绩30分。
  3.考核:从面试、笔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4.简历投递截止2014年1月9日,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081528
  简历投递邮箱:xujc2003@126.com

福建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