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科研工作) |
1 |
研究生以上 |
经济、管理或英语 |
教授 |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2、从事过高校教学科研管理领导工作,有丰富的学科建设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有高职教育管理经历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奖者优先考虑;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4、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
可进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相应的行政级别待遇(正处级),同时享受:1、安家费5万元、住房津贴12万元;2、省外引进人员生活津贴根据闽政办[2005]173号《福建省关于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生活津贴发放办法》每月800元,发放5年,同时享受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等待遇;3、学院可提供过渡性住房,院内津贴按学院副职有关待遇执行;4、其他未尽事宜可面谈。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