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消防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消防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用工采用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与福建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属各单位工作。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能服从军事化管理,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3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的男性公民。
3、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士兵,或具有医护、汽车驾驶、车辆电器维修、体育、文艺、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特长的,予以优先录取。
三、考核程序
报名人员须依次参加面试、体检、文化体能测试以及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四、福利待遇
1、由消防支队对应聘人员进行为其约一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正式录用后月收入4200元(包含“五险一金”社保费用1000元,伙食费750元)。根据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和个人工作年限,每完成一年的工作合同发放50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金。
2、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消防部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
3、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标准每年递增200元。
4、担任执勤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职务的,分别每月给予700元、200元、100元的岗位补贴。
5、持驾驶证B证的驾驶员经部队考核合格后,担任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每月给予500元的岗位补贴。
6、实行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评定制度,每年评定1次,被评为高级、中级、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分别给予每月500元、300元、200元的补贴。
7、试用期结束后,安排在市区单位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上二休一”执勤模式(即上班两天休息一天)。
8、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每年享有一次为期20天的探亲假期(带薪,路费可报销,并返还伙食费)。
9、在队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可发展成为中共党员。
10、签订用工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城镇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聘用期满后可续签合同,也可推荐至保安公司或其他单位专职消防队工作。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地点在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大楼9楼警务科(福州市五一中路66号,状元境公交站旁)。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携带退伍证)、一寸免冠白底彩照8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福州公安消防支队:0591-87089751
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文职雇员招收简章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公安消防部队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充实壮大消防监督力量,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行为记录,乐于奉献,服从工作分配,现实表现好。
(二)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学历(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要求),不含成人高校、职工大学、远程(网络)教育学院的毕业生及党校毕业生。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举止端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消防文职人员体格条件》。视力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传染性疾病。
4、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文秘信息员:负责相关文字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等;主要招收文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含)。
2、接警员:负责消防指挥中心接收报警电话并调度相关中队进行出警(熟练掌握福州方言优先),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含)。
3、汽车维修:负责对各类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主要招收由车辆维修或相关专业人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含),有两年以上从业经验者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具体情况面议。
4、消防窗口服务人员:负责消防服务窗口受理,协助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主要招收建筑、土木、电气工程、给排水等相关专业人员。曾长期从事上述岗位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考核后可以进行返聘,具备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岗位经验的人员优先,年龄、学历不限。
5、消防监督协查员:协助消防监督员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主要招收管理学、工学、法学等专业人员,法律专业优先,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含)。
6、档案管理员:负责消防监督业务档案的整理、建立、管理等工作;主要招收档案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有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年龄、学历不限,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含)。
7、消防宣传员:负责消防信息的采集、制作及宣传等工作;主要招收新闻、汉语言文学、文史哲专业相关专业人员。有媒体从业经验人员优先,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含)。
四、招聘人数
计划招收32名消防文职雇员。其中,支队机关31名,战保大队1名。
五、岗位待遇
1、薪金标准,正式录用后月基本工资4100元(包含“五险一金”社保费用1000元,伙食费750元),并发放相应考勤补助、加班补助等。
2、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3、文职雇员月工资标准每年递增100元。
4、聘用期内,文职雇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由消防支队统一划拨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月缴纳。
5、聘用人员原则上按照其居住地就近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如住在福州市区的一般分配在市区消防单位工作。
6、消防部队免费为文职雇员发放统一制式的服装及标识。
7、消防部队为文职雇员办理社保、医保、意外、生育、失业等保险。
8、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单位为聘用人员提供食宿,具体情况面议。
六、招聘程序
1、材料审查:对报名人员上交的表格、证件和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初步确定参加下一步考试的人员名单,并将考试具体时间、内容通知报名人员。
2、笔试:按照入围人数与报名人数1:3左右的比例进行筛选。
3、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1:2左右的比例进行筛选。
4、健康检查: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由消防支队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方可聘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经材料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合格后,安排到各工作单位进行试用,为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并签订工作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到期续签。
6、消防部队每年对文职雇员进行考评,考评成绩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
7、在合同有效期内,文职雇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将视情予以处罚,严重者予以辞退。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地点在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大楼9楼警务科(福州市五一中路66号,状元境公交站旁)。福州公安消防支队:0591-87089751
2、报名时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院校毕业证书、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能够说明个人特长、成绩的相关材料。上述证件除原件用于核实外,还必须上交2份复印件。
3、报名时,消防支队统一发放报名表。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应资料,并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