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自2021年与我司达成合作,至今已近2年。双方合作以来友好配合。现应客户需求,申请在我司海峡人才网会员上发布以下招聘简章收集简历。招聘内容如下:
招聘岗位:眼视光专业课程老师3名
一、岗位职责:
1. 眼视光专业的课程教学及专业实训。(理论教学+专业技能教学)
二、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眼视光及相关专业;
2. 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工作地点:平潭;
4.能接受出差,能接受派遣去合作院校进行授课。
三、报名方式
(一)采取简历投递邮箱的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统一插入到一份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报名者姓名,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版附件。
(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境外学位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
4.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扫描件;
5.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证明扫描件。
7. 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任职文件、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
8.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四、薪酬福利
根据我院相关规定,入职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相应薪酬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带薪暑假、餐饮补贴等员工福利。此次招聘岗位不纳入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1.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背景调查、体检和任职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2. 面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体检由拟录用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无特殊原因,未按时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具体时间将以电话通知为准,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请考生随时留意,否则责任自负。因体检、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该岗位其他考生中以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考务咨询电话:龙老师,15980834287;
5. 工作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创园25-26#;
6.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应聘报名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