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码查看

    泉港区司法协理员招聘招聘公告

    2024-03-11


    招聘人数:1

    报名时间:2024311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试办法:笔试

     

    、招聘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泉港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1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曾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户籍地为泉港。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9月19日至20049月19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司法协理员招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及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正在立案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其他开除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学历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曾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2.户籍条件要求:(1)20243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港的报考者;(2)202431日前父母、配偶常住户口或工作(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泉港的报考者。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311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泉港区司法局综合股(泉港区汾阳街109号二号楼203室)。联系电话:0595-2807557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张贴一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另附2张2寸彩照用于做准考证)。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曾任村(社区)两委成员需提供所在村(社区)党支部任职证明原件1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1.笔试科目: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占5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行政复议法》共占50%。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财务专业、公安学类、法学类、监狱管理专业、刑事执行专业或具有从事半年以上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②退伍军人;③曾任村(社区)两委成员;④学历高的。

    2.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体检合格者中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级计生、综治和诚信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六、聘用

     1.拟聘用人选与用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凡经录用者,需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

    3.岗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工资福利待遇每年约4.9万元(含年终奖+五险)。

    其他未尽事宜由泉港区司法局综合股负责解释。


    附件:泉港区司法协理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       
  • 招聘热线
    0591-87618873
    客服热线
    0591-96345
  • 关于我们
    市场介绍        业务指南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7号楼
    邮编:350003
    监督电话:0591-87383007
  • 运营维护:福建海峡人才网络资讯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福州电信IDC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号:闽ICP备110123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