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

    2021-03-30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

    (一)享受对象: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

    (二)申报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申报材料: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电子版可在福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fuzhou.gov.cn/ “通知公告栏下载)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内所涉及到的所有研发项目证书、获得奖励的证

    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

    ③新设博士后工作站补助经费申请报告(需注明金额及单位银行开户名、帐号,并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四)办理流程:

    报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初审后,由区人才中心上报市人社局复核申报材料,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新设博士后工作站经费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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