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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方案

    2021-09-18

    因工作需要,2021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专业要求

    财务工作人员

    1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注册会计师、会计硕士、会计(财务)电算化、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工商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方向)、电脑与财会,税务会计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及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三)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17日至925日16: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方可进入笔试。申诉时间在2021年918日8:30—2021年9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笔试后将进行资格复审,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复审材料如下:

      (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应聘报名登记表(照片可直接粘贴打印)(附件2)、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合格分为70分。

      3.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 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发布。

      六、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网站,了解防疫期间报名、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有关报名、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同时下载并打印《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报名、笔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报考人员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请于报考时详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提供住房。

      3.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岭下路25号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邮编:350008 

      联系电 话:0591—63331815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福建师范大学),0591—63331810(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1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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