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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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技师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专职及兼职教师的公告

    2021-10-09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教师及兼职教师若干,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专职老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技工教育事业,有志于终身从事技工教育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持有岗位相关专业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网络通信教师

    招聘人数:1人。

    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

    岗位要求:1.语言表达能力强,能跟学生流畅沟通并做好课堂组织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工作内容:该岗位需按照约定课程开展教学,承担授课及教学管理工作,并根据课程安排完成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案、布置及批改作业、出卷及评定成绩等工作。

    (三)试讲和面谈安排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岗位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具体的试讲时间、试讲要求以及面谈时间。

    (四)其他说明

    1.工作量:一般周课时安排为18-22节。

    2.工资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谈,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3.聘用方式:由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工作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3号福建技师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

    二、兼职老师 

    (一)基础课教师岗位

    1.岗位任务:承担技工院校语文、数学、英语、德育、体育、心理健康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或持有教师资格证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约定的课程开展教学,承担授课及教学管理工作,根据课程安排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案、布置及批改作业、出卷及评定成绩等工作。

    (二)专业课教师岗位

    1.岗位任务:

    1)电子光电类专业:承担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CAD、基本操作技能、光纤通信原理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信息类专业:承担物联网编程与应用、多媒体技术、网络布线、计算机组装与维护、C语言、Photoshop、计算机系统与维护、网站建设及网页制作、计算机网络基础、数据库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3)会计专业:承担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4)设计类专业:承担风景速写、素描、色彩及构成基础、室内设计绘图基础、建筑CAD、视觉设计、室内设计概论、图案设计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5)幼儿教育专业:承担学前儿童文学、手工制作、素描、舞蹈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语言表达能力强,能跟学生流畅沟通并做好课堂组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一线实践经验者优先。

    3.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约定的课程开展教学,承担授课及教学管理工作,并根据课程安排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案、布置及批改作业、出卷及评定成绩等工作。

    (三)课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初级职称(高级工/本科)  100元/课时

    中级职称(技师/研究生)  120元/课时

    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140元/课时

    以上标准已含交通费、期末出卷改卷以及各项教学材料制作等费用,实发课酬金额按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学历)及课时量确定。课酬发放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3号福建技师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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