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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四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2021-12-22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录

     

     言 5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6

    第一节 发展基础 6

    第二节 指导思想 11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3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6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16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17

    第三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18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18

    第五节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19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1

    第一节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21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22

    第三节 确立适度的保障水平 22

    第四节 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23

    第四章  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25

    第一节 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 25

    第二节 加大人才平台项目支持 26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6

    第四节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27

    第五节 着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28

    第六节 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28

    第五章  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30

    第一节 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 30

    第二节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31

    第三节 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31

    第四节 健全表彰管理制度体系 32

    第六章  促进莆台人才融合交流 32

    第一节 支持台胞在莆就业创业 33

    第二节 落实台胞同等享受社保待遇 33

    第三节 深化莆台人才交流合作 33

    第四节 推进莆台职业资格和技能标准互通 34

    第七章  优化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35

    第一节 拓宽居民增收渠道 35

    第二节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35

    第三节 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36

    第四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36

    第八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6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37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38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38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39

    第九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40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0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41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41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42

    第五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43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45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45

    第二节 强化依法行政 46

    第三节 抓好规划落实 46

    第四节 强化资金保障 47

    第五节 完善监测评估 47

    第六节 加强人社宣传 47

     


     言

    莆田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根据《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福建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重点阐述“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战略机遇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莆田贡献。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稳定和扩大就业成效明显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做大就业增量、盘活就业存量、引导就业流量。持续推进“十百千”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着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有效助力就业脱贫。强化莆台交流,促进莆台就业融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协同建立稳就业研判机制,有效防控失业风险,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五年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10.05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至“十三五”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8.68万人、170.88万人、26.06万人、51.78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比“十二五”末提高13个百分点。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连续5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市定最低标准“十三五”期间提高70.6%,并将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范围。社保基金运行平稳。

    ——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持续完善优化配套政策,实施人才“壶兰计划”,千方百计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更加优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五年来,引进认定省级ABC类人才230人,工科类专业人才305人,认定壶兰人才3375人、项目4466件。我市获评入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至“十三五”末,全市分别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39个、47个;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6.6万人,高技能人才3.53万人;在全省率先开展台籍专业人员招聘,引进台籍人才近200人。

    ——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聘用制度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奖惩等制度逐步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形成。职称改革向基层一线倾斜,全面推行职称量化评价办法,出台莆田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统筹设置管理办法。深化考试环境整治,健全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制度;统筹做好市、县级评选表彰工作,共评选推荐、表彰先进集体228个和先进工作者637人次,有效激发了全市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

    ——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形成。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先后3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达1570元。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计发办法,推动出台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工作,开展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待遇,落实乡镇补贴待遇。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有效推进公立医院等行业薪酬制度改革,建立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督查机制。

    ——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强化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劳动用工指导,规范争议调处,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6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7.45%。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创建“1+N”矛盾多元调解模式和谐劳动关系品牌,“一优先、三机制”劳动监察模式在全省推广。建立110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2016年以来,共为969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61亿元,投诉举报件结案率100%。

    ——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在省内率先实现市、县、镇、村四级人社服务平台全覆盖,率先实现社保村级便民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创新建立“网格+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建成全域就业服务网、智慧人社“APP”、企业用工共享信息平台、高层次人才“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等信息化系统,服务窗口获“全国优质服务窗口”称号。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试点,形成制补发卡“不出镇”“立等可取”“全城通办”的可复制可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社会保障卡持卡率96%,居全国前列。实施就业扶贫、社保扶贫、人事人才扶贫、技能扶贫和挂钩帮扶五大人社扶贫行动,率先提出破解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体制机制问题的解决办法,创新建立银发贫困人口劳务服务机制,防止出现失业返贫。深入开展省际家政服务和省内山海协作劳务对接行动,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脱贫。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年基数

    “十三五”

    规划目标

    2020年完成数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1.06]

    [9]

    [10.05]

    二、社会保障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5

    95

    98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2.91

    40.56

    48.68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51.24

    153

    170.88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6.63

    26.9

    26.06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4.96

    45.5

    51.78

    三、人才队伍建设

    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3.5

    16.5

    16.6

    8.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7:38:55

    10:40:50

    12.7:41.8:45.5

    9.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2.73

    5

    3.53

    四、劳动关系 

    1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6.32

    95以上

    95.63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6.5

    95以上

    97.45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我市正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莆田篇章,具有扎实发展基础,拥有难得发展机遇。但也要看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受新冠疫情和贸易不确定性形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裁员减员风险增大,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任务艰巨,就业形势压力较大;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缴费水平偏低,被征地农民保障落实压力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高端人才匮乏,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比例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技工教育发展滞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还不能很好适应发展需要,健全激励和约束并重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任务繁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发达地市相比差距明显,居民收入水平有待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发展对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更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强产业、兴城市、惠民生、优生态、保稳定、重党建”中心任务,突出开放招商、强化项目带动,实施“双轮”驱动策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优化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公共服务,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莆田人力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为民情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大局,深刻把握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全市人社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统筹推动全市人社系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人社领域各项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全市人社事业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更好发挥系统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是: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本实现。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十四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层次和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万人。

    ——人才队伍持续发展壮大。深入实施人才优先战略,下大气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人才质量不断提高,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格局,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十四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以上,技能人才达3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4万人。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岗位管理、职称制度、公开招聘等制度不断完善,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表彰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优化,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更加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不低于60%、9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6%,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稳妥解决,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人社系统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能享受到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项目

    2020年

    2025年

    属性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0.05]

    [>10]

    预期性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2.98

    <5

    预期性

    3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3.66]

    [4]

    预期性

    4

    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3.66]

    [4]

    预期性

    二、社会保险

    5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5

    预期性

    6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6.06

    28

    约束性

    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1.78

    54

    约束性

    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亿元)

    [5.07]

    [8]

    预期性

    三、人才人事

    9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6.6

    18

    预期性

    10

    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0.63

    0.8

    预期性

    11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1.58]

    [1.5]

    预期性

    12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3.13]

    [2.5]

    预期性

    13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0.61]

    [0.5]

    预期性

    14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1

    >1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5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0.9

    >60

    预期性

    1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7.45

    >95

    预期性

    17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9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8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349

    360

    预期性

    19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9.94

    68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外贸、社保等政策的相互衔接,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优先支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就业有积极带动作用的行业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夯实就业工作属地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各类群体就业政策的协调,逐步实现城乡统筹,促进平等就业。健全失业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失业风险监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持续深化就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完善促进创业政策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创业支持资金长效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青年创业和初创企业成长,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创业补贴和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双招双引”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创造的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激发我市创新增收活力。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

     

    第三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帮扶。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规模。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人员,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农民工、低保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职业生涯、普惠性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三个一生”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的能力,实现产业升级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良性互动。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针对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引导企业将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劳动者培训,建设高素质企业内部队伍,完善师带徒制度。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丰富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托工业(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职业技能提升中心。

     

    第五节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围绕强产业、兴城市,畅通各类人才向我市产业、行业、重点项目、专业领域、学科流动。加快建设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人力资源产业体系,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驻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优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引进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专业人才,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3  就业创业计划项目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打造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毕业生创业创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常态化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公益性招聘活动,简化就业登记办理手续,推进档案转递信息查询服务。实施“就业红娘”帮扶行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

    2.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培育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

    3.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公共实训基地布局,培育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助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4.园区职业能力提升中心项目

    鼓励支持我市工业(产业)园区建设职业技能提升中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公共服务,面向园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能技术交流、技术技艺攻关,面向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对象开展继续教育,助力园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园区企业培养和储备技能人才,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5.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行动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探索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培育引进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社会化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驻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服务,优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同时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深入推进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工作,推进法定职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对全民参保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制度平稳运行。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相应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完善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逐步推进个人账户基金省级管理和委托投资运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等政策体系,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切实稳定就业岗位。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工伤保险保障体系,加强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工伤预防工作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完善工伤康复管理制度,提供良好的康复治疗服务。

     

    第三节 确立适度的保障水平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合理确定养老金调整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推动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定期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适时调整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配置辅助器具)交通、食宿费标准,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基本满足工伤职工需求。落实好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政策。

     

    第四节 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健全基金监督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潜在风险识别预警,建立经办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基金运行情况预测分析。加大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配合财政部门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实现职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

     

    专栏4  社会保障行动计划

    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十三五”时期启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基础上,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调"全面"两字,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对全民参保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2.社会保险保障水平提升行动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在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精准扩面,动态推进各类劳动年龄段群体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引导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实现社会保险保障层次和待遇水平“双提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省级统筹过渡到全国统筹,推进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七统一”;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从市级统筹过渡到省级统筹,在更高层次上防控基金收支风险,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3.新就业形态群体权益保障行动

    以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市和省级平台经济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我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对于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履行用工责任,稳定劳动者队伍。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休息制度,健全并落实安全卫生责任制,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强化职业伤害保障,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优化新形态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综合服务网点建设等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

     

    第四章 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认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下大气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打造“引育留用”的人才良好生态,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第一节 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

     

    加大政策优化整合力度,调整优化才育才聚才用才的政策措施,实施“壶兰人才”培育工程,推动莆智回归,构建更具竞争力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坚持“以产聚才、以才促产”,编制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绘制重点产业人才地图,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认定、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支持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莆学术交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留学人员创业支持等项目。打造“请进来、走出去”多元引才渠道,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双招双引”政策,着力引进一批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莆对接、落地发展。创新柔性引才方式,实施“师带徒引凤计划等项目,柔性引进一批重大项目推进、重点技术攻关、主导产业发展的“高精尖”紧缺急需人才。

     

    第二节 加大人才平台项目支持

     

    鼓励和支持产业龙头企业与“双一流”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等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创新发展平台,提高企业博士后人才支持力度,加快产学研结合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国家级、省级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组织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工程人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选拔培养工作。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推荐工作。探索“人才飞地”建设,打造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驿站,试行创新人才举荐制度,重点培育青年拔尖人才、文化创意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技能莆田”行动,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等选拔培养工作。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推动社会化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评价办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力度,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和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高政治、经济、社会待遇,创新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机制,打造技能人才高地。

     

    第四节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加强技工院校建设,培养我市产业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提升培育集聚水平。“十四五”期间完成市技工学校校区改造扩建工作,筹建莆田市技师学院。扶持发展民办技工学校,支持市理工学校争创省级重点技工学校。拓展产教融合,支持技工院校大胆创新,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孵化合作等办学模式,加强与企业和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合作,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不断发展壮大技工教育事业。以更加灵活务实的用人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广纳各类优秀人才投身技工教育事业,提升我市技工院校师资队伍水平,提高技工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技工教育管理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

     

    第五节 着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着力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推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加强闽东北协作区人才合作,推进区域人才协作一体化。支持科研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双向流动,构建人才产学研用联盟,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支持山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做好院士专家联系服务工作,继续实施专家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推进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引导各类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第六节 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优化人才服务行动,构建人才大数据应用、人才驿站(人才之家)等服务平台,推行人才服务“一卡通”,努力实现人才服务“一窗受理、集中办理、咨询服务、全程跟踪”。推行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加大人才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人才住房、子女就学、医疗保障、居留出入境等方面便利措施落实。持续优化留学人员服务,发挥留学人员智力优势服务基层,不断优化留学人员创业创新环境。深入开展人才政策和各类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宣传,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

     

    专栏5  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1.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深入实施省、市人才政策和人才项目,分类推进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形成资格条件制、评审制、推荐制等多种人才评价方式,满足一定条件的人才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相应层次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和支持。

    2.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支持计划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突出“高精尖缺”人才供需,编制实施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导省内外、境外人才以多种形式向我市重点产业、行业、领域、项目、学科及地区集聚,力争吸引一批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莆就业创业

    3.“技能莆田”行动

    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100个,遴选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技工院校名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加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力度。

    4.专家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计划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家服务基地,协同组织各级各类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帮扶、产业帮扶、人才帮扶等服务活动,大力促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5.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计划

    建立健全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工种定期发布制度,绘制产业人才地图,发布人力资源报告,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引导职业技工院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培养我市产业急需紧缺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强化优秀技能人才带动,组织开展莆田市“首席技师”遴选;举办“莆田工匠”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开发,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6.莆田市技师学院项目

    根据技师学院建设要求,推进市技工学校校区改造扩建、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专业建设工作,筹建莆田市技师学院。

     

    第五章 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和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做好表彰奖励推荐工作。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依托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平台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备案工作,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化水平。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处分、申诉等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后考核管理,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奖励、培训、处分、申诉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人事管理配套政策。落实上级统一部署,探索建立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第二节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全面推进教育、卫生、会计、经济、工程技术、农业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创新能力评价,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参与评价标准制定和组织评审。健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先行先试产业职称改革。完善职称评聘向基层一线干部事业单位干部倾斜办法。根据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职称评审程序,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服务水平

     

    第三节 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制度,应用招聘工作台,严格招聘工作规程,加强招聘监管指导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强化人事考试安全。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分类实施公开招聘,提高招聘科学化水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引进绿色通道,支持推行县乡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本土化直通车”,支持教育、卫生、农业、林业等基层事业单位按规定采取简捷有效方式补充急需紧缺人才

     

    第四节 健全表彰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完善表彰奖励管理办法。做好上级表彰工作,规范开展市级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严格表彰项目审批管理和县级表彰项目的设立申报,规范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推动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健全表彰奖励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 促进莆台人才融合交流

     

    充分发挥妈祖文化和区位优势,不断深化莆台人才交流合作,围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坚持“非禁即享”和“行业标准共通”,支持台胞在莆就业创业,深化莆台人才融合交流,推动完善保障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和制度,积极探索海峡两岸人社领域融合发展新路

     

    第一节 支持台胞在莆就业创业

     

    落实台胞在莆就业创业享受莆田居民同等待遇,为有在莆就业创业意愿的台湾居民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创业孵化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台胞同等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支持台湾高校毕业生来莆就业,在“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中,面向台湾籍高校毕业生设置专门岗位,为台湾青年来莆就业创业提供网上专门服务绿色通道。

     

    第二节 落实台胞同等享受社保待遇

     

    支持在莆台胞按规定参加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在莆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严格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责任,允许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对台胞个人应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予以补助。对在莆就业台胞参加社会保险,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符合社保补贴领取条件的按规定发放社保补贴。

     

    第三节 深化莆台人才交流合作

     

    励台湾人才申报国家和省市人才工程项目,实施“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项目,实施台湾人才创业创新支持等项目,重点围绕电子信息、医疗健康、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中青年人才。推进莆台科技协同创新,推动与台湾高科技企业、领军人才共建创新平台。深化莆台人力资源机构合作,鼓励台湾人力资源机构来莆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支持举办两岸人才交流活动。加强与台湾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共同举办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开展联合培养。支持台湾优秀教师申报“壶兰人才”计划。支持台湾地区的职业院校和我市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加强两岸青年人才交流,支持台湾人才参与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鼓励台湾社工参与我市基层社会事务,建设一批台湾街区、台湾村。支持台湾人才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探索选拔引进台湾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领域工作的有效途径。支持在莆工作台湾同胞参评相关评选表彰。

     

    第四节 推进莆台职业资格和技能标准互通

      

    按照“行业标准共通”要求,继续推动两岸职业资格和技能标准对接服务工作,落实同等待遇,大力吸引更多台湾专业和技能人才来莆就业创业。支持台湾人才在莆参加人才评价和在莆执业。鼓励评价机构创新台籍人才评价方式,健全台籍人才引进管理服务体系。对引进到我市高校、公立医院工作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认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自主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推动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范围,探索建立直接采认职称预申报模式,为台湾同胞来莆就业创业提供便利。

     

    第七章 优化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深入实施居民增收行动,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推动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格局,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第一 拓宽居民增收渠

     

    实施城镇职工薪酬增长计划、农村居民创业增长计划、困难群体收入保障计划、各类人才集聚激励推进计划。通过实施高质量就业行动,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实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着力增加经营性收入;实施多渠道创收行动,着力增加财产性收入;提升政策性保障水平,着力增加转移性收入。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促进经济发展、就业充分与收入增长联动。

     

    第二节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统一规范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多得。

     

    第三节 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职工及负责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办法、津补贴和福利管理意见等政策,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第四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行为。促进开发区园区人事薪酬改革,推行以岗定薪、按绩定酬办法。

     

    第八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落实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措施,坚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大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不断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探索新业态劳动用工指导意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促进共享用工健康发展。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推动落实休息休假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做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指导企事业单位完善内部争议预防和调处机制,发挥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在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作用,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加强办案指导监督,加强对仲裁办案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创新办案机制,推进调解、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建立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重点推动乡镇(街道)、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落实调解员仲裁员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开展调解员仲裁员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办案场所、办案设施、办案经费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基础保障,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深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对突出劳动保障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首问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加强欠薪源头治理,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执法体制改革,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装备配备,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健全完善劳动保障失信约束制度,推进落实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等规定,依法依规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劳务对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依托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综合信息平台、全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提高农民工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工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民工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专栏6  和谐劳动关系行动

    1.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提升行动

    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打造计划、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打造计划、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打造计划、"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服务新企用工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等七项实施计划,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九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社领域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民化工作,推进人社领域行风建设,构建覆盖全民、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动,建成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和加快基层人公共服务提升项目建设。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整合经办机构职能,拓宽服务渠道和服务功能,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和“一三化”社保经办模式,鼓励就业、社保经办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级平台,提升基层平台服务能力。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全面实施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与人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人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加快制(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加快人社业务信息系统整合。以“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为重点,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依托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劳动关系、就业创业和劳动维权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托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招聘信息归集机制,以及与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社保、医保、电力等部门大数据协同机制,开展劳动用工、就业大数据分析应用、就业形势预警监测及欠薪大数据监测预警,同时对接省市各大网约用工平台,开展网约用工平台的签约劳动者身份认证,确认网约用工平台和签约劳动者所建立的用工关系。做好省人社厅金保工程三期项目对接工作,做好涉及我市人社的业务信息对接支持,助力我市人社业务综合受理信息平台的建设、使用等,增加网上服务内容,拓展网上服务渠道,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智能化,提升人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增强人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与民政、残联、农业、卫健、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实现大数据的常态化比对分析,并完善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人社信息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防护能力。加强以社保基金为重点的风险防控信息化设,提升人社业务经办风险的防控能力,保障资金安全。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工作,提升社卡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人全业务用”,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全面推行电子培训券,加强职业能力信息化建设。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建成统一便捷的市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构建简约高效的人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广“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实现人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实施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规范各级人社机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行为。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及时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加强行风工作宣传和舆情监测。

     

    第五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聚集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立足我市实际,持续深化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挂钩助力等人社帮扶措施。继续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依托就业扶贫信息监测平台,建立完善就业扶贫实名制数据库,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支援、省内结对帮扶等劳务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劳动者外出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加大对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保费政策。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支持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专栏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

    1.人社基层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加快构建全域就业服务网,实现人社基层平台信息化、标准化全覆盖,全面推进落实“互联网+人社”建设。加快我市人社数据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大数据的应用,打通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壁垒,充分发挥数据资产能力,增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人社业务经办风险的防控能力,保障资金安全。对接省级开发的基层平台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绩效评价系统,提升基层平台公共服务能力。

    2.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建设项目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60万张,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人数覆盖68%的人口。建设社保卡“一卡通”应用项目,包括社卡用卡环境改造(含读卡设备等升级)、社保卡写入各应用领域的密钥、与各应用领域的系统对接等,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保障实体社保卡就医购药结算服务顺畅,促进电子社保卡在医疗就诊领域的应用,联合推动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更多政务服务、智慧城市领域用卡,支持各类民生卡整合和服务加载,形成更大范围的居民服务“一卡通”。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

    对接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枢纽,规范业务流程,推进实施全省统一的业务流程、信息归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开通线上查询、语音咨询服务、窗口服务、短信提醒等服务渠道;对流动人员数量、结构、分布、流向等开展统计分析,逐步建立档案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制度,为人社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4.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

    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不断完善行风建设机制和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清、减、压",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减证便民",大力压缩办事时限,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人社领域各项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常态化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继续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推广地方行风建设新经验、新亮点。持续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及时受理反映问题,通报行风建设案例。通过专业化、精准化、个性化培训,提升人社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5.金保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对接省人社厅金保工程三期项目工作,做好涉及我市人社的业务信息对接,加快人社业务综合受理信息平台的建设,支持人社部门多领域业务的“一窗受理”及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6.莆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

    建成投用10000平方米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包含行政服务大厅、档案室、会议室等设施,改善综合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条件。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不断提高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化水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强人社系统党建工作,着眼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积极创建模范政治机关,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人社力量。

     

    第二节 强化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市,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工作。遵守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等相关法规。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第三节 抓好规划落实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规划落实保障,将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加强各业务领域之间、横向部门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促进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

     

    第四节 强化资金保障

     

    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创新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财权事权划分,积极构建与事权匹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节 完善监测评估

     

    健全统计管理体制,加强统计调查,建立完善人社统计数据库,大力推进“数字人社”建设,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认真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分析,分析研究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第六节 加强人社宣传

     

    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适应全媒体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健全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建强宣传阵地,壮大宣传队伍,做好人社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关注舆论反映,强化主动引导,加强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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