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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省计划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

    2014-4-25

      记者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获悉,2014年全省计划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招募对象为2014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二是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招募名额具体分配如下:福州市19名、漳州招聘55名,泉州市22名,三明市50名,莆田市8名,南平市50名,龙岩市35名,宁德市5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6名。

      招募现已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0日。详情可登录“福建民政”门户网站、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社区网和当地相关网站查看,并进行报名。

      据悉,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社会基本保险、体检、培训经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由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解决。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镇)工作的毕业生,可由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镇)所属有空编、空岗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