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事新闻  >  国内最新动态
手机扫码查看

    研发人员工薪可在税前加计扣除

    2017-12-12


        据劳动报报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动能。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口径、拓展优惠范围,其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均可在税前加计扣除。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税务经理王女士欣喜地表示:“大众汽车每年有大量的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过去都不能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公告增加了扣除范围,2017年度公司研发人员三项费用合计6250万元,可在税前多加计扣除3120万元,使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780万元。”


        “近几年来公司技术人员占比持续上升,2016年已占67.25%,为打造一流的研发团队、提升研发水平,公司长期对研发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去,关于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是否可以税前加计扣除一直不明确,现在公告明确可以加计扣除。公司研发人员股权激励在2017年的行权金额预计为6600万元,将可税前多扣3300万元,少缴税330万元。”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高先生难掩兴奋。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税务总监石先生告诉记者,失败研发费约占公司全部研发费用的10%~15%左右,过去,对于研发失败的项目研发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各地理解不一,现在公告明确后,将大大增加公司对于研发活动投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