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福州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和商会依法于1996年12月组建成立,并经福建省司法厅登记的仲裁机构。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日常办事机构,属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和其他财产权益的各类民商事仲裁纠纷。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一)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财务出纳(1人)
岗位职责:负责做好现金管理,现金收付,凭证的审核以及现金日记帐登记等工作;保证日常与银行相关部门联系,根据单位需要正确开具支票转帐进帐,提取现金备用,井然有序地完成仲裁报酬发放和日常报销工作。
(二)莆田仲裁中心办案秘书岗位(1人)
岗位职责:负责仲裁案件的接待、咨询、受理工作;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以及仲裁调解工作;仲裁案件审理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法律情怀,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优秀的沟通、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3、办案秘书岗位要求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愿意前往莆田地区工作的。另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优先。
4、财务出纳岗位要求财经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一定工作经历的。
三、应聘流程
(一)提交报名表《福州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发送电子邮箱至13600887950@163.com,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3月8日。咨询电话:0591-83359053。
(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3月15日前(以正式通知为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
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