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档案转递
2.1.1 档案如何调入海峡人才市场?
1、持海峡市场开具的调档函(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手续;
2、原管档单位将档案严密包封后,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至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3、经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审核,确认档案材料完整、齐全、真实后,编制档案号,录入进库;
4、到人才服务中心签署《人事代理协议》;
5、经审核档案材料不完整的暂不建档,持档案管理中心签发的《档案审核材料反馈单》到出档案单位补齐档案材料。
档案材料需在《档案审核材料反馈单》签发之日起30日内补齐,逾期退回发档单位。
2.1.2 对转入海峡人才市场档案的审核,有哪些要求?
1、毕业生档案须具备以下材料:高中学籍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生鉴定表;就业通知书。
2、辞职、自动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人员档案必须具备以下材料:原在职的全部档案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审批表;如该人员原先是干部身份,档案材料中必须有就业报到证、转正定级材料和辞职批复文件。
3、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印发的在(组通字[1996]14号)文件的精神对档案材料的十大类进行整理归类。
4、档案必须由转入单位密封并加盖公章。
5、如档案材料不全,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材料审核反馈单”。待转入单位将档案材料补齐后方能建立人事档案和档案寄存关系,并寄给回执。如果30天内未寄回所缺材料的,海峡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将退回原收到的档案材料。
6、经档案管理员审核,转入档案材料符合标准的,向转入单位开据接收回执。
2.1.3 档案调出海峡人才市场如何办理?
1、代理人员持调档函(商调函)到人才服务中心柜台开具《代理人员调出审批表》;
2、代理人员将《代理人员调出审批表》送至档案管理中心柜台审核档案基本情况。如代理人员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还需流动党员中心审核组织关系;
3、代理人员将《代理人员调出审批表》送回人才服务中心审结。
4、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档案的转递须通过机要交通或由调档单位派人事干部持介绍信及有效证件领取,不准交由本人自带。
2.2 档案利用
2.2.1 单位查阅档案有什么要求?
1、查阅单位须开具查阅档案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派人事干部(中共正式党员2名)持有效证件前来查阅。
2、在查阅登记本上写明查阅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并由查阅人员签字。
3、查阅档案要在指定的阅档室进行,不准携出室外,严禁圈划、抽取、折叠、涂改、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任何人不准查(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2.2.2 借阅档案有什么规定?
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借阅档案需在十五天内归还。
如社保公司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借阅单位须开具借档函,申明借阅理由,并出示当事人身份证及同意借档的意见,经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后通过机要转递,或由借阅单位开具介绍信派人事干部(中共正式党员)前来提档。
2.2.3 复印档案材料有什么规定?
1、代理人员复印档案材料,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2、档案不能整册复印,代理人员应根据复印人事档案的特殊规定和实际情况选择性复印。
3、档案材料复印件由档案管理中心加盖“原件复印”及“证明专用章”后,方能有效使用。
2.2.4 借用、归还报到证有什么规定?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柜台签写借条;
2、柜员将借条放入档案中方可借出报到证;
3、归还报到证时,须归还报到证原件;须要求柜员从档案中拿出之前签定的借条。
2.2.5 添加、更改本人档案材料有什么规定?
1、将需添加、更改的材料交由档案管理中心柜员办理。
2、添加学历材料时,必须由学校将学历材料密封好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材料中必须有学籍证明、学习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否则不予办理。
3、婚姻状况栏中的未婚改已婚,必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2.2.6 如何远程查阅档案基本信息和人事代理业务?
1、代理人员登录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点击进入动态人才库。先根据自己的姓名和档案号开通个人信息库,然后根据个人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即可查阅本人的档案基本信息和相关的人事代理业务。
2、代理企业用户,根据已有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查询、利用企业代理人员的相关代理业务信息。
2.3 业绩诚信档案
2.3.1 什么是业绩诚信档案?业绩诚信档案有什么用?
1、积累个人业绩和诚信资本,出具权威报告为单位选人和个人择业、创业服务。
2、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3、是柔性引进人才,办理人才居住证的重要依据。
4、是大学生参与“三支一扶”和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的重要依据。
5、举报个人人事人才失信行为,可作为人民银行信用档案系统征信来源。
2.3.2 如何建立业绩诚信档案?
1、签订《业绩诚信档案个人建档委托协议书》;
2、填写并提交《业绩诚信档案信息采集表》,或是在海峡人才网“人才业绩档案”模块,从网上建立人才业绩诚信资料。
3、建档人员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技能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专业特长、个人优势、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考核评估材料、个人诚信记录和敬业精神总结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证明复印件、专利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并带上原件,经核对后原件归还。
2.3.3 如何远程添加、编辑本人的业绩诚信档案信息?
1、代理人员登录海峡人才网动态人才库,在“个人业绩诚信档案”中即可添加修改相关信息。
可添加修改的信息包括:培训经历、专业优势与个人特长、就业经历、职称或执业(职业)资格、人才测评、开拓创新能力与工作业绩、敬业精神与个人诚信、创业与事业成功经验、科技成果、论文、高新技术开发转让。
2、代理人员还可查阅“企业评价意见”、“资信认证”、“业绩诚信评估与业绩诚信档案”和“复审与推荐意见”。
3、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经审核通过,予以及时更新入库。
2.4 动态人才信息库
2.4.1 什么是动态人才信息库?有什么作用?
1、动态人才信息库是基于人事档案信息的人才资源库、人才储备库,也是代理单位、代理人员便捷利用档案信息的远程操作平台。
2、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动态人才信息库查询各类高素质人才;
3、代理单位、代理人员可以及时动态地了解、补充、利用人事档案信息资料,不断地积累人才业绩诚信资本。
2.4.2 怎样使用动态人才信息库?
登陆海峡人才网→登陆动态人才库→代理企业、代理人员分别登陆企业页面、代理人员页面→进行相关操作。
2.5 人事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依据
2.5.1 人事档案管理有哪些法规依据?
档案管理中心所受理的所有服务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组通字[1991]11号《干部档案管理细则》
3、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4、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5、人发[1996]118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6、组通字[1999]1号《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7、组通字[2002]21号《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
8、组通字[2006]5号档案审核工作通知及验收办法
9、闽委组[1996]通字062《福建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0、根据人社部[2014]90号,从2015年1月1日,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