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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引进3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    2010-02-09

  记者今日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将用5-10年时间,引进300名左右海外(含台港澳地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一批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来闽创办企业、受聘工作、开展合作研究等,并重点支持以团队形式来闽创业。福建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红在发布会上发布新闻,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朱清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来闽创业或引进后每年在闽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的创业人才;在海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福建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福建省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掌握世界先进技术、福建省急需紧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据悉,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将重点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内一流人才。

  省政府将给予每位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省政府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人100万元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厦门市给予补助);落户到园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由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5年内免租金;优先安排申购经济租赁房或限价住房。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

  对承担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能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省政府将给予100-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福建省进行产业化的、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团队,省政府给予300-5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工作经费,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配套经费。

  引进人才从事科技项目产业化,并由其控股或拥有不低于20%股权的企业,各级政府创业投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股权投资;引进人才认定后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当地财政全额奖励返还。

  此外,福建省还将设立闽台专家产学研合作资金,对闽台专家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台湾专家申请或与福建省专家联合申请科技项目的,给予优先立项;聘请台湾专家到相关机构担任顾问。

  发布会上,李红还就《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

  建成200个产业人才高地

  目标:

  到2015年,在全省建成200个左右产业人才高地,重点培养和引进200名技术创新能力强、形成50个国内一流的创新团队,建成100个产学研创新平台。

  条件:

  拥有1名同行业公认的创新团队领军人才,3名以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省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的创新成果;企业人才高地应符合福建省产业政策要求,节能减排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设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3%以上;企业成长性和人均利税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先进水平,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政策:

  在每个产业人才高地选拔确认1名领军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个领军人才补助1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财政每年资助50名高地领军人才或核心成员以自主选题、自选导师、自选机构的形式到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进修培训;

  每年资助30名领军人才或核心成员到国内外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或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会议;

  每个产业人才高地可根据科研和生产需要,特设1~2个“开放式创新岗位”,面向海内外聘请具有同行业领先水平的技术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主持或参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省财政给予每个创新岗位每年10万元科研津贴;

  大力吸引各类大型企业、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来闽创办或与福建省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初创期省政府给予500-10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支持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申报设立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获批准设立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按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资金和政策扶持;

  产业人才高地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更加突出以业绩为主的政策导向,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对成绩优异、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评价通道,组建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

  选拔海西创业英才

  目标:

  计划每3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0名左右。

  对象:

  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二是企业技术骨干;三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科技人员。

  政策:

  省政府设立创业英才专项奖励资金,每人奖励8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当地财政应提供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创业英才在培养期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当地财政给予全额奖励返还。鼓励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果持有单位可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的净收入(股权)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

  对创业英才所在的企业,各级政府创业投资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安排;符合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条件的,有关部门优先列入计划。各类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以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质押的贷款服务。

  当地政府通过提供经济租赁房、限价住房、住房补贴或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优先解决创业英才的住房问题。

  创业英才申报评审职称,其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转化效益等业绩作为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坚持以业绩为主的政策导向,对业绩突出的,破格评审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东南网2月2日讯(记者 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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