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三明市总工会劳务派遣 人员的公告

    2024-03-13

    受三明市总工会的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名称:三明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招聘人数:1名,男女不限;

    主要职责为:

    1.开展调查研究。调查了解各县(市、区)集体协商工作动态,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信息支持;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市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咨询。

    2.提供指导服务。为基层工会、企业和职工代表提供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和规范基层工会集体协商行为,选树和培育示范典型。受市总工会指派或接受基层工会委托,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加基层单位集体协商。对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总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3.组织宣传培训。协助市总工会落实宣传培训计划,做好我市各级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有关宣传资料和典型经验材料的组织和撰写工作。

    4.其他工作。协助做好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理、职工疗休养、职工队伍稳定等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热心从事协商工作和工会工作。

    3.熟悉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等工会工作相关知识。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协商的能力,能独立承担调查研究、业务指导、参与协商、宣传培训和文稿撰写等任务。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参照市总工会其他劳动用工方式的劳务派遣工待遇,给予工资3200元/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绩效考核如被评为良好以上的,可发放绩效奖12000元;被评为合格情形的,发放绩效奖9000元;被评为不合格的,无绩效奖。享受“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市总工会其他劳务派遣工。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发送招聘报名表至邮箱smhxpq@sina.com;

    3.联系电话:0598-5105730。

    五、招聘办法

    1.通过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动用工方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筛选推荐预备人选3人。

    2.组织考核面谈。组织预备人选撰写一篇公文,并进行集体面谈,进一步考核了解预备人选履职素质能力。

    3.确认拟聘人选。综合考虑预备人选素质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1名拟聘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提交党组会研究确认。

    4.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受聘人选后,于一个月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首次聘期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再聘用。聘用期满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明工〔2019〕66号文件精神办理续聘。



    附件:指导员招聘报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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