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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福建省漳州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公告

    2022-11-18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隶属于福建省漳州 监狱的国有全资公司,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辅助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招聘人数

    根据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辅助管理人员岗位及配置情况,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委托漳州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从社会招聘2名辅助管理人员。

    、  岗位说明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漳州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到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地点:在福建 省漳州监狱行政办公区内)从事辅助管理岗位。

    辅助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和管理,辅助管理岗位工作模式参照单位现行执勤模式执行。                            

    本次共招聘:辅助管理岗位2人,分别设置为辅助管理 岗位01、辅助管理岗位02,其中报考辅助管理岗位02的要求为中共党员。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861024日至20041023日期间出生);

    2. 拥护宪法、拥护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3.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 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4. 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5. 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 织分配;

    7. 其他单位在职人员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上岗前,应聘人员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的劳 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 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5. 家庭成员或者近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 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 身体有纹身的;

    8. 具有严重身体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不宜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 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管理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理论测试、面试、政审 等招聘环节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见附件)

    报名时间:1123-1125

    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州监狱狱政指挥大楼610

    报名联系人:原炜,电话:15259861633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理论测试人选,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应聘者可自行准备《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库备考。

    笔试时间、地点(一般设在福建省漳州监狱)在报名后通过工作联系群通知,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理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前资格复查。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填写《福建省漳州监狱政审表》(见附件)

    4)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3.  面试时间、地点(一般设在福建省漳州监狱)在报名后通过工作联系群通知,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  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 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是否能胜任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六)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 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80%计发。试用期满,由个人提出转正申请,经部门考核合格的,依法与劳务派遣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就业的,办理聘用手续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 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待遇保障

    具体工资根据辅助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包含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一般按照最低基本保障缴纳),转正后全年应发工资总额约65000元,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辅助管理人员也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  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福建省 漳州监狱)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福建省漳州监狱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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