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1.我市范围内,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劳动者)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参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有关中小微企业认定办法执行。
二、满足条件的企业具体补贴标准是多少?
1.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湖北籍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招用每名毕业生(或湖北籍劳动者)给予企业一次性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同一名毕业生在不同的中小微企业只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2.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5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以上补助条件中毕业年度是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企业申请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属地向各县(区、管委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新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对应申请企业,至少1个月记录)及失业登记证明(仅失业人员申请提供)等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
4.《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花名册》(详见附件2)。
该项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莆田市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 0594-2693960
附件:1.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花名册
附件1
莆田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法人 代表 |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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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账号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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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号 |
| 工商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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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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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我单位2020年 月 日至 月 日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劳动者) 人、失业人员 人,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满1个月社会保险,现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费用的行为,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以下内容由业务经办部门填写 |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新吸纳符合条件人员: 人,同意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元(大写: )。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县(区)人社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1式2份,企业申领补贴资金时应携带此表,上半部分由申报单位填写,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社局各1份。
附件2
莆田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县(区)公共就业机构(盖章): 县(区)人社局(盖章):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缴纳职工社会 保险时间 | 失业登记时间 | 联系电话 | 补贴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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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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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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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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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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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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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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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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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1式3份,企业申领补贴资金时应携带此表,企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社局各1份。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