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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常态化公开招聘项目制人员的公告

    2023-05-22

    因项目需要,现面向社会常态化公开招聘项目制人员9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泉州城建集团为推动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一核两翼三驱四保”业务布局、做大做强施工战略板块,整合成立的国有企业,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及五项专业承包资质。公司以建筑施工为主营业务,并承担鲤城区、丰泽区老旧片区(古城外)改造建设及金屿大桥等三个通道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近年来,先后承接妇产医院、正骨医院、医高专学生公寓、市档案综合大楼及立体停车楼、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市二实小城东北校区、乐居系安商房和水墨系商品房等项目。

    二、用工形式

    项目制周期性用工。签订项目制周期性用工劳动合同,所聘项目结束时,劳动关系即终止,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及个人业绩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共计划招聘项目制周期性人员 98 名,招聘相关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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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年龄要求:30周岁(含)以下以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为计算口径,其他年龄要求依次类推;

    (2)应聘者需服从公司统一调配安排,派驻项目一线;

    (3)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以上岗位相关证书,入职后需同步转入公司,若有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的,可延期转入;若证书无法转入公司的或未能如期转入公司的,经公司研究,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4)工作年限须从毕业后开始计算,以2023年5月1日为基准日计算。

    (二)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5.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薪酬待遇

    按项目制周期性用工薪酬体系执行,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等。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延长至招满为止,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

    3)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4)工作资历证明(下列1-3项,3选1即可):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网上报名填写“工作经历”中单位、工作时间、岗位名称一致的“劳动合同”;

    ②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规范的“工作证明”(须包含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岗位名称);

    ③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规范的“离职证明”(须包含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岗位名称);

    ④没有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报考者可以不必提供“工作资历证明”。

    5)个人简历。

    2、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面试,薪酬面谈等,并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整体表现情况择优录用。考核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社会调查、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确定入围社会调查、体检对象。

    1、社会调查,对进入社会调查名单的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相关材料、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信被执行及个人征信等情况。

    2、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体检结果是否合格情况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与聘用人员签订项目制周期性用工劳动合同书,工作期间将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的,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所聘项目结束时,劳动关系即终止,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及个人业绩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续聘时间不得晚于项目建设结束时间。如公司同期有其他工程项目同岗位人员需求的,根据个人项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是否转聘于新项目。如若转聘新项目,原有劳动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自然终止,相互不再提出追索或索赔等。企业按新项目重新履行聘任手续。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六、其他事项

    1、新员工入职后须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安排;

    2、在社会调查、入职体检、公示、办理入职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缺额时,由公司决定是否按该岗位面试结果进行递补。如新录用人员在入职2个月内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时,由公司决定是否按该岗位面试结果进行递补。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泉房通(http://www.qft168.com/)、泉州城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4、有关网上报名技术及岗位审核问题可咨询:0595-22539696(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有关职位要求及待遇问题可咨询:0595-68273539(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项目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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