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开展需要,莆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对外招募课程兼职教师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举止文明,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仁爱敬业。
(四)具有相关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五)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能配合活动中心开展校外教学工作和公益活动。
(六)年龄22—50周岁,有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在近五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②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具体见岗位设置和条件情况一览表)
三、工作内容
(一)负责培训教学工作,严格执行中心教学安排。
(二)负责教学计划、教案编写、教学PPT制作;负责本班学员报名材料、花名册收集、学员面试审核、开课通知、课前安全教育、课堂签到、课堂表现反馈;负责活动期间学员安全监管、教室整理等工作。
(三)课前提前20分钟到教室准备。课后家长全部接送后才可离开。
(四)负责管理班内教学设备、器材等。
(五)接受中心不定期检查,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并按时完成中心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莆田市妇联官网(http://www.ptswomen.org.cn/)、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进行公示。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
①莆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②一寸证件照、身份证电子版;③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荣誉、奖状需要附加电子复印件(无提交视为不符合条件);④往期教学照片10张以上;⑤本期12节课详细教案(包含教学计划、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环境与设备需要、多媒体教学材料等,尽量详细)。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1.线上报名材料发送到中心邮ptsfnethdzx@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莆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5楼办公室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236号
咨询电话:0594-2330232/235606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6月17日下午5: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资格预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教案等材料。
应聘者提交的材料符合招聘要求,且接到中心电话通知后,即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在市妇联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址以中心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面试内容:依据各岗位实际工作需求,开展试讲、专业技能教学展示等考核项目。
4.成绩相同处理规则: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若学历层次相同,以职称较高者优先。
(五)人员聘用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1.拟招聘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市妇联官网、市妇联公众号、中心公众号和中心一楼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任手续办理。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并且对应活动的班级学员满班后,按程序签订兼职教师劳务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活动期间无法完成中心规划时间的课程,中心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补录其他人员。
五、合同签订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兼职教师协议采取一期一签。每期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如出现未执行教学计划,未完成教案编写、课后辅导等教学常规工作,考勤、生源留存不佳,或家长学员较多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给予解聘。如若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进行解聘。工作期间无发生安全事故、无家长投诉、圆满完成聘期内工作任务的教师根据中心培训工作需要可直接续签。
六、薪酬待遇
税后师资费用为200元/一节课,按期支付。
附件1:莆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兼职教师招聘岗位与条件情况一览表
附件2:莆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兼职教师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