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策
手机扫码查看

    关于进一步简化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2-24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优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2018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放管服”工作方案》,结合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发展需要,现就进一步简化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生依据学历条件申请鉴定时,通过学信网可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不再提供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依据工作年限条件申请鉴定时,不再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改为考生个人承诺。

    三、考生依据职业资格晋级条件申请鉴定时,不再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设区市中心应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受理考生鉴定申请,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审核考生申报条件。如因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造成考生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后果的,接收报名的鉴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11月23日

    来源: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附件1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x

    附件2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docx





  •       
  • 招聘热线
    0591-87618873
    客服热线
    0591-96345
  • 关于我们
    市场介绍        业务指南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7号楼
    邮编:350003
    监督电话:0591-87383007
  • 运营维护:福建海峡人才网络资讯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福州电信IDC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号:闽ICP备110123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