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中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各类人才来闽创业创新,拟于10月至11月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我省各类园区和企事业单位,重点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开发区)、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单位。
  二、活动内容
  (一)征集需求。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结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需要,重点征集以下人才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企业拟引进的能解决发展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难题,担任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管理职务的人才;其他单位拟引进的年薪一般不少于12万元的人才。
  (二)宣传推介。根据征集到的人才需求,通过有关媒体、人才网站和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等渠道进行宣传发布,吸引各类人才与用人单位进行预对接。
  (三)线上、现场对接。
  1.线上对接。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依托中国海峡人才网举办线上招聘会。
  2.现场对接(视疫情情况调整)。遴选有参团意愿的用人单位组团赴武汉(暂定10月24日华中师范大学)、上海(暂定10月28日同济大学)、北京(暂定11月10日下午清华大学)等省外人才聚集地区开展现场对接活动,与各类人才面对面交流洽谈。
  三、政策支持
  (一)引进人才符合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B、C类)条件的,可在落地前后申报,确认后给予最高70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人才符合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聘用补助。引进人才符合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等待遇。引进人才符合其他人才政策的,按规定给予支持。
  (二)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或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的,招聘方案按规定事先报省、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展位费、整体宣传费用等由我厅负责。招聘单位人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自理。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覆盖。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中直)有关单位分别负责所属区域和部门(单位)的组织、填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各类园区、企事业单位参与,特别是重点对象要宣传到位,力求全面覆盖。各地可根据参会单位规模和需要设立招聘分团,或选派有关负责人参团。
  (二)细化条件,认真填报。要按照实际需要,对照征集条件,认真研究确定一批关键岗位,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填报时,要细化岗位条件要求,尽量具体列明工作、生活条件等待遇,为精准引才奠定基础。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力做好人才需求的宣传推介和前期交流对接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引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用人单位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到省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推介洽谈活动。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线上招聘活动期间,各用人单位可自行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活动专区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免费接收人才简历,免费预约视频面试。线下招聘活动将根据活动规模和招聘需求实行总量控制、择优确定,请有意愿的单位于10月16日前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活动专区报名。
  (五)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2020年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后)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未尽事宜,由我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另行通知。联系方式:政策问题请联系我厅人力资源开发处许艳艳,电话:0591-87853073;技术问题请联系海峡人才市场杨晓丽,电话:0591-87628310。

  附件1:2020年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附件2:用人单位入校招聘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