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关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 补贴的政策问答

    2021-10-18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1.我市范围内,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参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有关中小微企业认定办法执行

    二、满足条件的企业具体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招用每名毕业生给予企业一次性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同一名毕业生在不同的中小微企业只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以上补助条件中毕业年度是指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企业申请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属地向各县(区、管委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新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对应申请企业,至少1个月记录)等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

    4.《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花名册》(详见附件2)。

    该项政策有效期至202112月31日。

     

    联系方式:莆田市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 0594-2693960

     

     

     

    附件:1.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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