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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2023-01-18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为闽侯县政府直属独资国有企业,成立于2020年8月28日,注册资本5亿元,集团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集团下辖6个全资子公司及2个控股子公司。因集团子公司闽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向社会招聘28名人才充实相关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其他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身份证所载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8日至2005年1月17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3年1月1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取得。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取得。持境外学历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条件要求的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招聘岗位的专业范围参照《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hx.kaowu.cn/)、海峡人才网等平台公开发布。

      2.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hx.kaow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①毕业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与岗位条件设置相关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截止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月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上述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5)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保持通畅。招聘全流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报考者不足3:1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考人数,特殊情况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适当降低要求或以岗位要求为准不受招考比例限制,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布。

    2.笔试。

    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考录比3:1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培训、考试相关费用,不指定任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3.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按照考录比3:1确定入围人选,如入围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

        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无法形成竞争的,考生成绩单独计算。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形式。所有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权重、面试成绩占50%权重,加总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5.资格复审。公示入围面试名单之后,将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真实、有效性,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取得境外学历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6.如有时间或地点变动等其他未尽事宜,如上级或相关部门要求发生变化等,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7.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电话、短信或相关方式通知。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8.考试流程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下一环节资格,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前一环节符合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比1:1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选;

    2.考核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开展;

    3.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招聘人选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上公示7个自然日。

    四、联系方式 

    考试咨询电话:0591-87383008,0591-88208224;

    报考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86-528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V1.xlsx

    附件2:202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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