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的通告

    2023-04-03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8日举行,具体时间以面试通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对象和内容

    面试资格复核对象详见2023年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主要对入围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复核时间为202344日(9:00-11:30,14:30-17:30);第二阶段为递补人选资格复核阶段,截止时间为202346日(9:00-11:30,14:30-17:30)。

    地点: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建宁县闽江源北路10-8号4楼会议室

    温馨提醒:请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13358217209),以免耽误资格复核或错失面试资格。资格复核期间,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各位候补考生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三)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须填写《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限公司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附件2)、《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02、06、10岗位报考人员无需提供);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其中: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位)的,可持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进行复核,但须书面承诺于20237月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聘用)资格。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如因就业推荐表专业与毕业证书所署专业名称不一致而引发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其中04、06岗位的报考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可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

    3)以双学位、双专业的第二学历(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可查验信息。

    4)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属于境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为便于快速审核,请持上述学历(位)考生提前做好认证报告并自行打印相关有效书面材料。 

    4.01、02、06、08、10、12岗位需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编制内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6.02、10岗位报考者工作经历以2023年3月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考者原工作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需体现工作岗位),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请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结合所报考岗位条件,备齐复核材料,以免耽误资格复核或错失面试资格。

     、其他事项

    1.考生因故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带齐复核所需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办理资格复核手续。

    2.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核。参加第一阶段资格复核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须在441730前将书面放弃声明(本人签名并加按指模)(附件5)送至资格复核点,或拍照发至邮箱hxrcjlfb@163.com。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复核工作于46日前完成。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和其它材料,以及通过隐瞒个人工作经历等条件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察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招聘人员考试。

    5.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通告将在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http://sm.hxrc.com/smksw/)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考生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温馨提醒:请考生密切关注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http://sm.hxrc.com/smksw/)发布的告。

    特此通告。

     

    附件1:2023年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docx


    附件2: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docx


    附件3: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放弃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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